电商法如何保护商家权益?

说到电商平台与商家的纠纷,最近携程酒店商家遭遇的”霸王条款”事件让我深有感触。说实话,作为电商从业者,看到这些案例时不禁想问:在平台强势主导的市场环境下,商家的权益到底该如何保障?这让我想起《电子商务法》中那些看似遥远却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条款,它们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商家撑腰?

电商法给商家带来了哪些实质性保护?

从法律条文来看,《电子商务法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,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、交易规则等手段,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、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。这不就是为郑州酒店举报携程”调价助手”事件量身定制的保护伞吗?但现实情况往往比法律条文复杂得多。平台总有办法打擦边球,比如携程的”防切客”规则,表面上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,实际上却可能成为打压商家的工具。

我接触过不少中小商家,他们普遍反映在与平台博弈时处于弱势地位。有个做民宿的朋友告诉我,去年因为平台单方面修改佣金比例,他一个月就多付了上万元佣金。当他试图援引电商法维权时,却发现自己连平台的法务团队都应付不来。这种力量对比悬殊的局面,让很多商家只能选择忍气吞声。

商家维权的现实困境

数据显示,2023年全国电商平台纠纷调解案件中,商家主动发起的仅占28%,这个比例低得令人惊讶。为什么商家宁愿吃亏也不愿维权?说白了就是维权成本太高!举证难、周期长、效果差,再加上担心被平台”特殊关照”,很多商家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。

就拿携程的案例来说,商家要证明自己没有”切客”行为,需要提供完整的监控录像、系统记录,甚至还得找到那个传说中的”幽灵客人”。这种举证责任对商家来说简直是mission impossible!而平台只需一句”系统判定”就能轻松驳回申诉,这种不对等的规则设计,让电商法的保护条款在现实中大打折扣。

不过话说回来,最近市场监管部门的介入让我们看到了希望。郑州市监局约谈携程就是一个积极信号,这说明监管部门开始重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。但关键是要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,不能总等商家集体投诉才出手。

未来之路:平衡与共赢

说到底,电商法的立法初衷是促进平台与商家之间的公平交易。但在执行层面,还需要更多配套措施。比如建立更便捷的争议解决机制,降低商家维权门槛;完善平台规则审查制度,防止平台”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”;推动行业协会发挥作用,为商家提供专业支持。

其实换个角度想,健康的电商生态对平台自身发展也是好事。如果商家都被逼得无利可图,平台最终也会失去生存根基。希望平台方能够明白这个道理,与商家实现真正的合作共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