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央媒为何罕见点名小米汽车?法院一纸判决揭开行业潜规则:车还没造好,尾款却要先交?消费者因拒绝支付全款被没收定金,最终胜诉获双倍赔偿。这场全国首例官司给汽车销售新模式划出司法红线,揭露创新幌子下的不公平交易。
— 由AI分析文章生成,仅供参考。
最近,一向低调的中央级官媒突然对小米汽车“开麦”。新华社主管的《新华每日电讯》直接发文,指出汽车销售模式创新不能突破公平交易红线,强调创新不能变成车企规避责任、谋取利润的工具。

之所以惊动央媒,是因为小米最近输了一场关键官司。海南海口美兰法院一审判决,小米汽车在《购买协议》里“未验车就催尾款,超时没收定金”的条款无效,并要求小米双倍返还消费者定金共计1万元。
这个案子堪称“全国首例”,给“先付尾款、后排产”的模式划上司法红线。事情起因是去年一位消费者李女士下单后,突然被要求7天内付清尾款,否则定金不退。她提出没见到车怎么付全款?小米方面却坚持“付尾款不影响排产”,最终直接取消订单并吞了定金。
李女士的遭遇并不是孤例。此前也有深圳消费者反映,车还没影,尾款通知先到了,不按时付钱可能定金就打水漂。

法院在判决中明确点出:车都没交付,就让消费者限期付款,实质是加重消费者义务、限制验车权利,明显有失公平,违背诚信原则。
目前行业内普遍流程是“定金订车→到店验车→付尾款→交车”,而小米这种“车还没造、尾款先交”的操作,引发了不少质疑。
《新华每日电讯》评论称,这一判决给“先订后产”模式敲了警钟:销售模式可以创新,但市场公平秩序不能破坏。
央媒这次下场,释放的信号很明确:
第一,司法判例划出红线,央媒发声强化警示,防止类似操作继续蔓延;
第二,消费者普遍反感的销售套路,不能任其逍遥,该批评时就批评。
创新不是乱来的借口,卖车终究不能脱离公平诚信的底线。
